考量目前國際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致專利申請人無法親自出席面詢,仍有委由專利代理人出席視訊詢之需求。實施期間為自110年7月1日起至國際疫情或中央流行疫情中心解封前。
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