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美國國家標準技術研究院(NIST)與美國司法部(DOJ)的反托拉斯署,於2019年12月19日共同發布了一項關於自願遵守公平、合理及無歧視(FRAND)原則 (註1)的標準必要專利侵權救濟的政策聲明,該聲明明確指出,標準必要專利(SEP)的侵權救濟與其他專利一樣,能夠依案件事實獲得所有救濟。
根據新聲明,相關法院可依普遍適用的專利法,來判定標準必要專利可獲得的救濟。該聲明是經過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企業實體和貿易集團)進行廣泛磋商以及與其他行政部門綜合討論所獲得的結果。
USPTO局長安德烈·伊安庫(Andrei Iancu)表示,此項新聲明,有效地脫離政府的影響,在激勵科技發展和標準技術產業成長間具有衡平的效果。
USPTO與DOJ先前於2013年共同發布此問題的聲明(註2),被誤解為標準必要專利必須採用與其他專利不同的法律規則,從而限制了標準必要專利受到侵權時,可採用的救濟措施。而新的聲明,旨在確保美國專利法經適當調整,達成激勵和保護而非阻礙標準技術的發展。此外,該聲明亦為其他試圖降低標準必要專利價值的司法機關樹立了正面的典範。
註1:所謂FRAND原則,係指專利權人在標準發展組織(SDO)參與標準設定的活動時,自願遵守在公平、合理及無歧視的條件下,將其專利授權使用的原則。
註2:2013年USPTO和DOJ共同發布一項政策聲明,指出受限於FRAND原則下,標準必要專利遭到侵權實施排他救濟時,在某些情況下與這些專利的公共利益似有所違背,但在其他情況下,如潛在被授權人拒絕簽訂公平、合理及無歧視的授權條款協議,排他救濟措施可能是妥適的。此後,該聯合聲明被誤解為禁制令及排他救濟措施,不適用於標準必要專利,導致對創新及競爭活力帶來傷害,因此,撤回2013年的聲明。
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