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優化電子申請服務並做為服務中斷應變機制,自109年7月1日起提供電子傳達替代方式,
當「電子申請檔案超過500MB」或「本局公告系統服務發生臨時性故障」時,
申請人可將匯出之電子申請文件存放於光碟,並以書面檢附光碟遞送進行電子申請。
二、因應前述電子傳達替代方式推動,爰配合修正「電子申請約定」納入相關規範,
並自公告日起30日後(109年8月7日)生效。
三、檢附「電子申請約定」修正對照表及修正版文件,請見附件。
檔案下載
附件1_電子申請約定修正對照表PDF https://www.tipo.gov.tw/tw/dl-275403-9f8b55a66ee54f5dbf4dd4473da531da.html
附件2_電子申請約定修正版PDF https://www.tipo.gov.tw/tw/dl-275404-f1b15ade83de4aa78c0ddddb7c953cef.html
相關連結
1. 電子傳達替代方式FAQ https://www.tipo.gov.tw/tw/lp-206-1-xCat-11.html
2. 法規公告 https://www.tipo.gov.tw/tw/cp-86-876532-21d21-1.html
3. 電子傳達替代方式公告 https://www.tipo.gov.tw/tw/cp-86-878212-02e1a-1.html
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